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40418006
信件类型: 我要咨询
来信标题: 法律咨询及欠款追还问题
来信时间: 2024/04/18 11:46
来信内容:
金寨法院判决,被执行人有其他规避执行行为; 目前已过2年判决执行期,被执行人已移除失信人名单: 想咨询2个事情: 1.对未执行到位的法院判决款,该怎样继续让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财产;法院最多可以执行几次,每次需要收费吗,有执行时效吗? 2.目前的法律对于过了2年后,老赖就不被执行了,等于助长老赖气焰,请问怎样操作才能让老赖继续进失信人名单。
回复内容
答复单位: 金寨县法院
办理时间: 2024/04/23 09:28
回复内容:

网友您好!
    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
    关于您咨询的两个问题:1、只要您的案件在法院未执行完毕,案件始终处于执行状态,随时可以执行,若您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新的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,您可立即提交恢复执行申请。在查封、冻结财产到期的前一个月,您可向法院申请继续查封或冻结,每次执行不收取您的任何费用。2、经查,您与占某某的案件,被执行人占某某仍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,下一步我院将加大执行力度,尽快将案件执行完毕。
    2024年4月22日下午,本院执行干警电话联系您并加了您的微信,告知您相关情况,您表示满意。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可随时与金寨县人民法院联系,联系电话:0564-2716258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  金寨县人民法院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4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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